洗產地是把在 A 國完成實質轉型的貨申報成 B 國製造,屬於申報不實、違法;合法轉運不改原產地。
先講結論
轉運是物流動作,洗產地是申報不實,三角貿易是交易結構——三件事常被混在一起講,但海關只問一件事:這批貨在哪裡完成「實質轉型」。台灣的標準是稅則前六位碼改變、或附加價值率超過 35%(或完成重要製程);美國海關另有自己的 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 判斷。貨從大陸經台灣轉運到美國,原產地還是中國;在台灣只做貼標、分裝、簡單組裝,也還是中國。2025 年起台灣輸美貨品須附原產地聲明書、美國對轉運規避訂了罰則,2026 年 8 月欣興案之後,執法從「過不了海關」延伸到「出不了工廠」。
先把四個詞分開
- 轉運(transshipment):貨物在運輸途中經過第三地換船、換機或暫存,不改變貨物本身。大陸出貨經台灣桃園機場轉空運到美國,是轉運。原產地不變。
- 轉口貿易(re-export):貨物進入第三地後,未經加工或只經簡單處理,再出口到目的地。台灣把它當「轉口貨」處理時,貨不辦進口通關、不課台灣關稅;原產地仍是製造國。保稅倉與轉口的服務範圍見〈大陸進口與轉口〉。
- 三角貿易:台灣接單、大陸工廠出貨、美國客戶收貨,貨不進台灣,三方各有買賣合約。這是交易結構,物流上可能是直航,也可能經台灣轉運。原產地看製造地。(三角貿易的提單、發票與營業稅處理,本文不展開。)
- 洗產地(origin laundering):貨的實質轉型在 A 國完成,卻申報或標示為 B 國產,以取得較低稅率或規避貿易救濟措施。這是違法行為,不是物流選項。
合法的轉運與違法的洗產地,差別不在貨走哪條路,在申報的原產地是否與事實相符。
2025 年 4 月:躍馬說明欄裡的那票轉運貨
- 2025 年 4 月 2 日美國公布對等關稅,台灣 32%、中國更高;4 月 9 日美國宣布除中國外暫緩 90 天、中國提高至 125%(白宮)。
- 躍馬在其頻道對 TVBS 2025-04-07 報導的說明中寫道:「我們本身合作的大型電子廠商,從中國大陸緊急調度貨物轉運台灣,再空運至美國,在新關稅政策實施前成功避開大部分成本衝擊。」並寫道會「根據不同產品單價、關稅變動及設廠資源,提供最精準的物流策略分析,例如將高關稅地區產品轉運至低成本地區,降低整體稅務成本。」在〈TVBS 十點不一樣〉(2025-04-07)受訪時,躍馬市場經理余為(片中名條:貨運承攬公司市場經理)講的是搶時間:「寧可把這個貨趕快安排空運,抵達到美國以後放到倉庫囤積,也不希望被這個關稅去課加。」(影片 00:22–00:30,TVBS 原片;躍馬頻道)
- 這段話要讀對:它講的是「在新關稅政策實施前」把貨送進美國——用時間差避開新稅率,貨的原產地仍申報為中國。這是合法的轉運搶時效,不是改產地。
- 在同一則〈台視新聞〉(2025-04-10)受訪時,躍馬企業市場經理余為表示:「我們服務的高科技公司,他們是在大陸到美國之間,他們是已經先去完全停止,只有部分的產線還在持續。但對於台灣的產線,他們目前還在比較是恐慌狀態,因為不確定說川普會不會再有臨時的異動。」(影片 02:06–02:23,台視原片;躍馬頻道)一年後的 2026 年 6 月,同一位受訪者談的已是東南亞出貨成長(見下文)。
台灣怎麼認定原產地:實質轉型的兩個判準
依財政部〈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〉第 5 條,貨物的加工、製造或原材料涉及兩個以上國家時,以「使該項貨物產生最終實質轉型之國家或地區」為原產地。第 7 條所稱實質轉型,指:
- 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的貨物,與原材料歸屬的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異;或
- 加工或製造雖未改變稅則號列,但已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 35%。附加價值率 =(貨物出口價格 FOB - 直接、間接進口原料及零件價格 CIF)÷ 貨物出口價格 FOB。
同條也列出不算實質轉型的作業:運送或儲存必要的保存作業;分類、分級、分裝、包裝、加作記號或重貼標籤;未使特性產生重大差異的組合或混合;簡單的切割或簡易的接合、裝配、組裝;未改變本質的簡單乾燥、稀釋或濃縮。
出口端由經濟部〈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〉第 3、5 條規範,判準相同。實務上的三個提醒:
- 稅則前六碼有沒有改變,先把進料與成品的 HS Code 都歸好。歸類方法見〈HS Code 怎麼歸類〉。
- 大陸半成品在台灣鎖幾顆螺絲再出口,屬於「簡易之接合、裝配或組裝」,還是中國貨。
- 35% 是台灣的門檻。美國海關對 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 是逐案判斷(看產品名稱、特性、用途是否改變),沒有固定的附加價值百分比(貿易署 2025-04-25 也這樣說明);越南、東南亞各國又各有規定。多國組裝的貨要逐段確認。
2025 年 4 月之後:台灣與美國各自加嚴
台灣端
- 2025 年 4 月 1 日,財政部關務署成立強化違規轉運查核小組;經濟部 4 月 16 日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防範洗產地的因應策略(經濟日報、立法院報告)。
- 2025 年 5 月 7 日起,出口台灣產製(MIT)貨品至美國須簽具「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」,具結產地屬實;不檢附禁止出口,檢附作假依貿易法處 6 萬至 300 萬元罰鍰(經濟部貿易署公告,工商時報 2025-04-25)。
- 依關務署統計,查核小組成立到 2025 年 8 月底,4 個月內查核 14,025 筆輸美產品,其中 168 件疑似產地標示不實或違規轉運(工商時報 2026-09-13)。
美國端
- 2025 年 7 月 2 日,美國宣布與越南的貿易安排:越南貨 20%、經越南轉運的第三國貨 40%(CNBC)。
- 2025 年 7 月 31 日,白宮行政命令修改對等關稅稅率,7 天後(8 月 7 日)生效;其中規定經美國海關認定為規避關稅而轉運的貨物,改課 40% 附加稅,不得減免罰則,並可另依 19 U.S.C. 1592 處罰(白宮)。
- 2026 年 2 月 20 日,美國最高法院在 Learning Resources v. Trump 一案裁定 IEEPA 不授權總統課關稅;IEEPA 對等關稅 2 月 24 日起停徵,7 月 24 日起改由新的 301 條款接手,現行稅率見〈美國關稅台灣現在多少〉。40% 轉運稅率原本訂在 IEEPA 行政命令裡,新制下是否延續,截至最後查證日未查到美國官方公告的明確條文,以美國海關公告為準。不變的是:原產地申報不實本來就可依 19 U.S.C. 1592 處罰。
2026 年:欣興案與「供應鏈漂白」
- 2026 年 8 月底,桃園地檢署搜索欣興電子,指其涉嫌將在中國產製的印刷電路板運回台灣後換貼「台灣製造」標示;股價一週內跌近一成。欣興說明爭議產品並非高階載板,是台灣產能不足而向湖北黃石廠調度;全案仍在司法調查中(工商時報,2026-09-13)。
- 同篇報導指出:美國商務部估計 2025 年非法轉運金額約 670 億美元;台灣海關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已查核輸美貨物 44,867 筆、查獲 428 案疑似違規;8 月另有調查局破獲的偽造 MIT 標籤銷美案,違法出口金額約新台幣 1.39 億元。
- 經濟部 2026 年 9 月 7 日表示,關務署移送的 428 筆案件中,貿易署已完成 257 案裁處;非屬國貨卻標示台灣製的案件,每張報單加重裁罰 60 萬元(經濟日報)。
- 報導用「供應鏈漂白」形容新的風險型態:不只是改標產地,而是把受限制的大陸零組件混進供應鏈、維持表面合規。對台灣廠商的後果從「貨過不了海關」擴大到「被踢出客戶的供應鏈」。
多國組裝的貨,現在該怎麼做
TVBS 2026-06-26 報導台灣出口連 31 個月正成長,躍馬在其頻道對該報導的說明中寫道:「我們合作的科技廠客戶,面對 AI 伺服器在多國組裝、再運至美國終端的複雜分工,我們協助規劃『台灣零件 → 東南亞組裝 → 美國交貨』的整段物流路徑。」在〈TVBS 十點不一樣〉(2026-06-26)受訪時,躍馬市場經理余為(片中名條:貨運承攬公司市場經理)表示:「那其實中國大陸這邊也是一直也急著去蓋廠,那甚至我們也發現到東南亞、越南、菲律賓、泰國,其實他們也慢慢陸陸續續都有出貨的一個成長。」(影片 00:13–00:25,TVBS 原片;躍馬頻道)這種路徑現在是常態,原產地問題也跟著變成每一票貨都要回答的問題。從公開規則能整理出的做法:
- 每一段都留紀錄:零件從哪裡來(進口報單、發票)、在哪裡做了什麼(製程、工時、物料清單)、附加價值怎麼算。2026 年 7 月美國海關人員到越南與中國有關的工廠突擊查核,看的就是生產紀錄、原料來源與附加價值比例;報導也指出當次未查到明顯的違法轉運證據(Tech Times,2026-07-29)。
- 先歸 HS Code 再談產地:進料與成品的稅則前六碼是台灣判準的第一關。
- 轉運就老實申報轉運:經台灣轉運的大陸貨,提單與報單上的原產地寫中國,不因為經過台灣就改。
- 產地聲明書與產證要對得上實際製程:2025 年 5 月 7 日起輸美貨品的原產地聲明書是具結文件,簽之前確認有實質轉型的證據。
- 查驗風險納入時程:產地有疑慮的貨在台灣出口端與美國進口端都更容易被抽中查驗,見〈海關 C1、C2、C3 查驗〉。
常見問題
洗產地是什麼意思?
貨物的實質轉型在 A 國完成,卻申報或標示為 B 國製造,以取得較低稅率或規避貿易救濟措施。轉運、分裝、重貼標籤都不會改變原產地,改的只是標示,所以叫「洗」。
洗產地違法嗎?
違法。在台灣,輸美原產地聲明書作假依貿易法可處 6 萬至 300 萬元罰鍰,非國貨標示台灣製每張報單加重裁罰 60 萬元,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另有刑責;在美國可依 19 U.S.C. 1592 處罰。
大陸貨經台灣轉運到美國,原產地算哪裡?
算中國。轉運只是運輸途中經過台灣,貨物沒有在台灣完成實質轉型(稅則前六碼改變,或完成重要製程、附加價值率超過 35%),原產地不變。貼標、分裝、簡單組裝也不構成實質轉型。
資料來源
- 財政部〈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〉第 5、7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G0350047
- 經濟部〈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〉第 3、5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90016
- 財政部關務署〈原產地規則〉: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715
- 經濟部〈防範中國大陸產品低價傾銷及透過臺灣洗產地問題之因應策略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2025-04-16:https://ppg.ly.gov.tw/ppg/SittingAttachment/download/2025041175/14002006502114215002.pdf
- 工商時報〈防陸貨洗產地 經濟部出招了〉2025-04-25:https://www.ctee.com.tw/news/20250425702002-430101
- 經濟日報〈防杜洗產地、違規轉運 經部已裁處257件產地標示不實案〉2026-09-07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7307/9739616
- 工商時報〈欣興案掀警訊!洗產地升級「供應鏈漂白」!美國查更兇〉2026-09-13:https://www.ctee.com.tw/news/20260913700011-431003
- 白宮行政命令〈Modifying Reciprocal Tariff Rates to Reflect Trading Partner Retaliation and Alignment〉2025-04-09:https://www.whitehouse.gov/presidential-actions/2025/04/modifying-reciprocal-tariff-rates-to-reflect-trading-partner-retaliation-and-alignment/
- 白宮行政命令〈Further Modifying the Reciprocal Tariff Rates〉2025-07-31:https://www.whitehouse.gov/presidential-actions/2025/07/further-modifying-the-reciprocal-tariff-rates/
- 美國最高法院 Learning Resources, Inc. v. Trump, No. 24-1287(2026-02-20):https://www.supremecourt.gov/opinions/25pdf/24-1287_4gcj.pdf
- 19 U.S.C. 1592(美國眾議院法典網站):https://uscode.house.gov/view.xhtml?req=granuleid:USC-prelim-title19-section1592&num=0&edition=prelim
- CNBC〈Trump says U.S. struck trade deal with Vietnam that imposes 20% tariff on its imports〉2025-07-02:https://www.cnbc.com/amp/2025/07/02/trump-trade-vietnam-deal.html
- Tech Times〈CBP Raids China-Linked Vietnam Factories Over Transshipment〉2026-07-29:https://www.techtimes.com/articles/322039/20260729/cbp-raids-china-linked-vietnam-factories-over-transshipment-40-penalty-looms.htm
- TVBS〈川普關稅箭在弦上〉2025-04-07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vMYgzhvk5tM ;台視〈關稅暫緩航運股亮燈〉2025-04-10:https://youtu.be/tJD3iTclhuI ;TVBS〈AI狂潮撐經濟!出口連31月正成長〉2026-06-26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G-oSHn-urQ
- 躍馬企業 YouTube 頻道說明欄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HuZK4I2I6s 、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RpzyhaQGsQ 、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7O0hJ93jgPM
最後查證:2026-10-19。原產地認定涉及個案事實,本文為公開規則整理,不構成個案意見。
多國組裝的貨不確定原產地該怎麼寫,把物料清單與製程摘要傳到躍馬的 聯絡頁,我們先幫你對一次兩個判準。